近期,我局在办理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件、业绩与查询结果不相符。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从即日起,申请人在申请办理勘察设计资质时,请在《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中对应栏目中上传如下材料:
1.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网查截图。
2.专业技术人员手持身份证的照片。
3.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需由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设计项目时所在的企业出具,并经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印章,同时附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系统中复审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凤凰山综合体9号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021室,核验企业在《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个人业绩材料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并提交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的申报材料复印件。
对已经取得勘察设计资质和正在办理相关业务的企业提供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我局将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发函到业绩所属主管部门进行核查。经核查若有业绩造假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布在我局官网上。
特此提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