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机关 |
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20200009450120G |
行政相对人 |
敖贵才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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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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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程序 |
普通程序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六盘水住建罚字〔2024〕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违法行为 |
违法事实 |
贵州中民投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位于六盘水高新区红桥大道与纬二路之间、经一路与经二路之间的铜锣湾中心高端城市综合体·铜锣湾国际金融中心(IFC)项目,在2023年12月5日施工时,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基坑工程边坡未严格按照《铜锣湾高端城市综合体·铜锣湾国际金融中心(IFC)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版)》组织施工,现场仅西北角局部区域进行边坡支护施工,剩余区域未进行任何支护施工;2)2#、3#公寓负一层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未严格按照《铜锣湾高端城市综合体·铜锣湾国际金融中心(IFC)2#、3#公寓楼负一层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版)》组织施工,方案设计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现场实际实施为轮扣式脚手架。并且在六盘水高新区住建局2023年12月5日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后,截止2023年12月26日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
处罚依据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项目经理敖贵才处罚款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4-7 |
公示平台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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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平台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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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