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住建通〔2024〕25号
各市(特区、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房地产协会:
为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打通一二手房联动通道,我们共同制定了《六盘水市促进房产市场“以旧换新”(一二手房市场联动)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六盘水市促进房产市场“以旧换新”(一二手房市场联动)实施方案(试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六盘水市促进房产市场“以旧换新”(一二手房市场联动)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打通一二手房联动通道,支持群众“以旧换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匹配,提升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4年,探索建立全市房产超市,打通一二手房联动通道,扩宽存量商品房去化渠道。
三、工作原则
我市促进房产市场一二手房联动工作按照“政府鼓励、职能部门监督、行业组织协调、专业机构参与、市场化运作、适当政策支持”的原则稳步推进实施。换(购)房群众通过自行洽谈或专业中介机构参与服务,达成市场交易,买卖双方及时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四、工作步骤
组织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房开企业)和换(购)房群众积极参与,按照市场化流程鼓励群众“以旧换新”。期间相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和信息服务,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一)房源筹集。征集、筛选、查验二手住房换购房源及新建商品住房房源,建立“以旧换新”交易中间库,并通过“六盘水房产超市”对外公布相关信息。换(购)房群众可通过“六盘水房产超市”发布的房源信息选择意向房源与房开企业进行洽谈;房开企业可通过“六盘水房产超市”对换(购)房群众登记的二手住房信息进行查验。
(二)一二手房交易。换(购)房群众和房开企业双方洽谈,签订《收购意向协议》;换(购)房群众同步购买商品住房,房款不足部分由购房人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洽谈不成功或贷款申请审核不通过,则换购工作流程终止。
(三)二手住房处置。二手住房能够即时处置的,可由换(购)房群众将二手住房产权转移至房开企业或房开企业指定的第三方。二手住房不能够即时处置的,可由房开企业及换(购)房群众持《二手房收购协议》对二手住房办理预告登记。结合税务机关《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告知书》相关规定,建议房开企业在2025年12月31日前对该二手住房进行处置。
五、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我市一二手房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六盘水市保交房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有关工作。主要成员单位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房地产协会等。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二手住房换购房源征集、筛选、查验等管理工作;统筹房开企业及新建商品住房房源的征集、筛选等管理工作;建立“以旧换新”交易中间库;做好二手住房交易资金监管。
市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配合建立“以旧换新”交易中间库,共通、共享相关信息;构建预告登记机制,房开企业收购的二手住房可以办理转移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的二手住房在卖出后,由房开企业申请注销预告登记,换(购)房群众与二手住房购买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市房地产协会:对接优秀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开企业,筛选优质二手房源、优质安全新建商品住房房源,形成待售二手住房房源库和待购商品住房房源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