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明确的工作内容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注关切,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全年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024条,依法依规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重点领域、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计划总结、财政决算等情况,有序公开法规文件、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提升办理效率,妥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办理满意度。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同比增加15.78%,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已按要求全部办结,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公开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由局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强化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更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审批。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核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微信公众号、省电子政务网等为信息发布重要途径,围绕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聚焦中央、省、市党委政府主要信息,及时发布本单位工作信息,加强党的决策部署网络宣传,全年在各网络平台共主动公开信息1750条,其中门户网站1024条,微信公众号214条,省电子政务网512条。线下制作政务公开栏,为群众上门办事提供便捷指引,接受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
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统筹,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制度机制,对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一项任务具体细化,由办公室跟踪落实,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82 |
1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41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37.1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3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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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1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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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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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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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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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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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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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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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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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1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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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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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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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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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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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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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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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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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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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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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9 |
3 |
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公开年报所提问题改进情况。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2022年度报告中所提问题及努力方向进行有针对性整改落实。一是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信息编制能力。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制度化。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二)待改进问题。工作中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标准把握不够准确问题,出现政府信息未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