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与依据
(一)贯彻上位法要求: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旨在规范裁量权行使,落实“过罚相当”“公正公开”等原则。
(二)适应我市治理需求:结合职能调整、法律法规动态更新及执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对旧有裁量标准进行修订。
二、核心内容与特点
(一)细化裁量标准:将罚款幅度分为“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五档。
(二)特殊情形处理:设置不予处罚和免予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和对轻微违法或首次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实施意义与效果
(一)规范执法行为:统一裁量尺度,减少执法随意性,明确“不予处罚、免予处罚”等情形提升执法透明度。
(二)强化法治保障:深化行政执法人员对裁量程序的理解,保障裁量权合法合理行使。
(三)服务经济发展:通过减免处罚和柔性执法,平衡监管力度与市场活力,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四、未来方向
动态修订《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通过培训、案例指导等推动基准落地,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