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盘水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防止疫情期间受商品混凝土价格波动产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发生,根据《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按照我局制定的《六盘水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4月17至4月21日,我局对全市有资质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7日,我局邀请省协会预拌混凝土行业专家,联合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对全市42户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专家依据《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质量检查手册》对企业资质标准、人员配备、实验室建设、实验仪器配备、生产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评分,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集中反馈,企业通过按要求整改的方式获得提升。质量提升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35户,发现问题70余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整改完成率90%以上。
二、检查结果
我局采取全覆盖检查的方式,对42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现场进行了检查,其中14家停产未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需要重点关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有三家(六盘水为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黔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六盘水益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评分较高的优质企业有三家(六枝海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80.7分、六盘水市红果联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83.48分、六盘水市嘉锐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84.24分);受市场环境影响,乡镇预拌混凝土企业订单少生存困难维持企业正常经营压力较大,与城区企业难以相比,评分不错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一家(贵州宝盛佳商品砼有限公司60.24)。
三、存在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几类问题。一是企业人员配备不足、实验室人员未持证上岗(如首钢水城钢铁(集团)赛德建设有限公司)。二是原材料标识牌不规范。六盘水市所有的预拌混凝土站均出现了原材料标识牌内容不全,未标记有原材料进场时间、进场批次、厂家等关键要素。同时部分预拌混凝土站出现材料混仓严重现象,细石和砂的混合不利于配合比的控制(如贵州盘州市民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三是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设备和实验室设备未按要求配备和校对(如六枝特区聚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且计量检定必须在有资质授权的区域范围内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同时发现部分检测公司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数据不合理。四是部分预拌混凝土站配合比调试记录不规范、不合理(如六枝特区泰丰商砼有限责任公司)。五是实验室布局不合理,设备间存在交叉影响,各设备使用过程要求的环境温度湿度不一致,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分区布置,并按照相应的环境条件控制设备设施(六盘水黔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六是部分预拌混凝土站各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较弱、实验室和生产出现脱节现象,不利于安全生产。以上问题均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检查。各市区、六盘水高新区住建部门在今后的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和企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检查中,重点对混凝土质量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检测检查。要督促辖区内使用过停产企业供应预拌混凝土的项目,立即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产品进行检测,确保安全可靠。同时,随机抽调混凝土行业专家,确保检查的公正客观和专业性。
(二)注重培训。各市区、六盘水高新区住建部门要切实开展集中培训,对全市范围内有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法人、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试验室主任等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学习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生 产、试验等)、机制砂混凝土质量。同时,督促企业进行内部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范,逐步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三)严肃处理。各市区、六盘水高新区住建部门要对立项、土地、环保手续不完善的,责成企业限时整改,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对质量隐患整改前或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产品生产质量的,以及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责令暂时停止生产,在停产过程中,仍隐瞒生产的,从严查处并记录上报建筑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为保障建筑施工安全,请各县区督导责令在建工地不得使用已停产预拌混凝土企业的预拌混凝土产品。停产预拌混凝土企业需恢复生产的,必须先向各市(特区、区)住建部门提交复产报告申请复产,经属地住建部门现场检查企业生产线和实验室达到安全生产条件且书面回复同意复产后方可再生产。
(四)共同监督。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可采取设立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接受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理,积极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共同提升预拌混凝土质量。
附件:检查情况统计表.xlsx
2023年5月23日